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余璐摄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余璐)“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全国各地环境‘颜值’普遍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在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如是说。
柏仇勇通过一组组数据阐述了“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中的“三升三降”。
柏仇勇对记者表示,一是环境空气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2020年,全国337个城市中,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59.9%,比2015年提升30.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87.0%,比2015年提升5.8个百分点;重污染及以上天数比例为1.2%,比2015年降低1.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8.3%,首次低于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二是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持续提升,劣Ⅴ类断面比例持续下降。2020年,全国地表水1940个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比例为83.4%,比2015年提升17.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0.6%,比2015年下降9.1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5%,比2015年提升4.2个百分点。
三是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持续下降。2020年,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的96.8%,比2015年提升2.0个百分点;全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77.4%,比2015年提升9.0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4%,比2015年下降3.6个百分点。
步入“十四五”,我国生态环境还面临哪些问题?柏仇勇指出,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由于“三个没有根本改变”,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保仍然任重道远。
他谈到,一是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全国尚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城市PM2.5浓度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浓度呈波动上升趋势,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有发生;二是辽河、海河流域,太湖、巢湖、滇池水质仍为轻度污染;三是全国地下水水质不同程度超标;四是全国近岸海域有8个海湾春、夏、秋三期监测均出现劣四类水质;五是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总体上仍不乐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提供全面有力支撑,推进美丽江南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柏仇勇说。